《通用條款》
編號:202109
1 可接受
任何與本公司簽署訂單、合同、協議(以下簡稱合同)的公司和個人,均需要查閱和理解本協議的內容才可以生效,合同一旦生效,即表示雙方都查閱和接受了本條款,遵守本條款的規定。
2 文本和蓋章
合同/訂單/報價單文本為公司ERP系統生成,文本的左側抬頭名稱為賣方,右側中間顯示單位即為買方;ERP系統生成的采購訂單/合同/詢價單與上述相反,即抬頭為買方,右側中間為賣方。 無論此文本蓋本公司章與否,在本公司合同管理人員的郵箱發出即表示是真實的,文本中本公司的對手方,在文本上蓋章/簽字即表示接受和確認本訂單/合同/詢價單/報價單。
3 生效
如合同中有標注的文本,則效力大于本條款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,采購合同按照預付款的付出時間生效,銷售合同(訂單)按照收到預付款的時間生效。
4 交貨運費
銷售合同(訂單)默認不承擔國內運費,出口訂單EXW FOB條款,采購合同包含到達公司指定倉庫的運費。
5 質保
對于訂單、合同所涉及的產品,A-本公司作為采購方:由供應方確認和保證正品和原產,除非合同文本列出,否則即表示不是替代、高仿制、假冒的產品,如有出現按《合同法》由供應方承擔責任;B-本公司作為供應方,工業用接地、軌道交通工具、緊固件進口產品質保期為出廠日期1年內;航空緊固件、6-7系航空鋁合金材料、膠、工具等進口產品質保期為出廠日期2年內(廠家有特殊說明除外)。對于質量不達標的次品和有爭議的產品,交貨后由供應方免費負責更換。樣品/試驗件/展示品等產品售出默認無質保,但本公司會進行售后服務。
6 突發事件
交貨和服務受戰爭和疫情、天氣、罷工等突發事件影響,發生延誤,運輸和航班不正常的現象,雙方同意不作為違約處理。但供應方應提供備選方案和及時更新情況。
7 本公司
不加特殊說明,本條款所指本公司為上海康云科技有限公司